不见来人,但浑身肌肉已经绷紧,只要稍有不对他就会立即挣断绳子。
不过最终他没有动。
因为他闻到了酒香。
一个来杀人的人绝不会带着酒来,带着酒来的人最多就是羞辱他一番。
他想想自己那个傻乎乎的大哥,最终还是决定忍了。
那人没有说话,静静的走了进来,站立半晌。
李千寻也没有开口,吊在半空,垂着头,做闭目养神状。
然后他听到刷的一声,感到绳子一松,人便掉了下来。
但迎接他的不是生硬冰冷的青石地板,而是一双小巧的秀手。
这双手很小,手腕上露出一截红色的衣袖。
李千寻除了闻到酒味之外更多了闻到了一种味道。
那是女孩子独有的味道,又有少许不同,似乎还带着一点奶味。
李千寻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了,不由有些意外道:“小云,是你?”
来人正是龙小云。
她眯着一双可爱的大眼睛道:“李大哥,我偷偷来看你了!”
李千寻叹气道:“你若真的来看我,就应当知道我是不喝酒的!”
龙小云撅着嘴:“这可是我偷偷从父亲那里拿的陈年的竹叶青,某人还不识好歹!”
李千寻笑了笑,轻声道:“你带的酒我可不敢喝,说不得喝上一口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龙小云也笑了,嘻嘻道:“我就知道,只有李大哥最了解我了!”
说完脸一红,低着头道:“李大哥,我知道其实你不是梅花大盗。”
李千寻奇道:“哦?所有人都说我是,众口铄金之下,你反倒替我辩解?”
龙小云咬牙道:“因为真正的梅花大盗是谁,我一直是知道的!”
李千寻道:“是谁?”
龙小云一脸醋意,哼道:“就是把你们耍的团团转的林仙儿!你这大笨蛋,还傻乎乎的去找她呢!”
李千寻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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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天的暮色总是来得特别早,刚过午时没多久,天色就已渐渐黯淡了下来,但燃灯又还嫌太早了一些。
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段时候正是一天中最宁静的时候。
阿飞在兴云庄对面的屋脊后已足足等了一个时辰。
他伏在那里,就像一只专候在鼠穴外的猫,由头到脚,绝没有丝毫动弹,只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始终在闪闪地发着光。
风刮在身上,冷得像是刀。
但他却一点也不在乎,他十岁的时候,为了要捕杀一只狐狸,就曾动也不动地在雪地上等了两个时辰。
那次,他忍耐是为了饥饿,捉不到那只狐狸,他就可能饥饿!一个人为了自己要活着而忍受痛苦,并不太困难。
一个人若为了要让别人活着而忍受痛苦,就不是件容易事了,这事通常很少有人能做得出。
兴云庄的大门也就和往日一样,并没有关上,但门口却冷清清的,非但瞧不见车马,也很少有人走动。
阿飞却还是不肯放松,在荒野中的生活,已使他养成了野兽般的警觉,无论任何一次出击之前,都要等很久,看很久。
他知道等得越久,看得越多,就越不会发生错误——他也知道无论多么小的错误,都可能是致命的错误。
这时已有一个人大摇大摆地自兴云庄里走了出来,虽然隔了很远,阿飞却也看清这人是个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