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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布兰满脸欢欣之色。

    李长风转头看看驿长的迁徙队伍,对则布兰说道:

    “大长老,迁徙要走多长的路,路上危险吗?”

    则布兰神色黯淡下来,叹声道:

    “我们要一直向北迁到靠近‘大司国’边境的地方,那里有几个我沙人族以前迁过去的部落。这一次迁徙太过匆忙,补给路线也没堪测好,再加上不可知的天气,沙漠妖兽,沙盗等因素,所以这一路过去能有一半人到达目的地,就算是很好的结果了。”

    “什么”

    李长风大吃一惊,他一直认为迁徙只是物质上损失巨大,却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大的人员伤亡,心头不由一下沉甸甸的有些难受,必竟现在格丽莎娜成了他的女人,他也算半个部族人了。

    想了想,他对则布兰说道:

    “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留在玥玛古城不走,我有一个想法”

    声音低下来,则布兰一脸凝重地听着。

    “大哥,探马来报,那李长风只将那启陀部送出‘明珠湖’绿州所属范围就匆匆离开了,像是有什么急事。”

    姜维脚步匆匆的走进然劲的帐蓬,一撩开门帘便急急地嚷道。

    坐在一边的万得风猛地站起身来,大声问道:

    “什么,你说的可是真的,他们离此有多远?”

    姜维猛点着头,答道:

    “没错,探子一直跟着那李长风,亲眼看见他走远。启陀部也走得还不远,只有二百多里地。”

    万得风一击手掌,笑道:

    “好,苍天保佑,该我‘血色飓风’吃顿饱的。”

    转头对一直没有言语的熊劲道:

    “大哥,这你所说的动手条件都达到了,你看:李长风有急事离开了,启陀部离开的范围没超过三百里,仙师那里再去说说,实在不行我们就自己动手。只要没了那练气士,启陀部还不就是一头待宰的肥羊啊!想一想,一个部落百多年的积累,那得有多肥呀!”

    熊劲显然也有一些心动,想了想,提岀一个疑问:

    “这启陀部这么半个月才走了二百多里,会不会太慢了一点,这中间?”

    万得风急得直嚷嚷,道:

    “哎呀大哥,这是一个部落的迁徙,锅碗瓢盆的什么都带着,能走得快才怪了。你也太谨慎了吧!”

    姜维在一旁附合道:

    “是啊是啊,大哥,干吧?”

    熊劲笑了笑没有回答,低下头沉思。

    帐蓬的门帘这时忽然撩开,走进来一个身穿蓝色锦袍的年青人,二十多岁年纪,丹凤眼鹰勾鼻,嘴唇很薄,长相虽不错却,给人一种刻薄寡恩之感。

    熊劲站起来,和万得风及姜维一起躬身行礼,口中叫道:

    “仙师!”

    锦袍青年一挥手,满脸傲色的扫视他们一眼,忽然眼神中露出一丝狠毒之色,开口道:

    “你们所说的那个练气士在哪里?我要撕了他的皮!”

    熊劲三人对望一眼,目露喜色。

    五天后。

    下午时分,离黄昏太阳落山还有一段时间,正是沙漠中最酷热的一段时间。熊劲带着他的“血色飓风”,另外还有罗轮的“血狼”沙盗团,总共一千多人,经过几天的急追紧赶,终于追到了离启陀部不远的地方。

    姜维亲自前去探查一番后,一溜小跑来到熊劲前面,兴奋地压低声音道:

    “大哥,启陀部就在前方,翻过这个大沙丘,他们的营地就扎在沙丘后面,岗哨派得不多,看不到什么人,应该都在帐蓬里避暑,一切都很正常。大哥,干吧?”

    熊劲点点头,转脸望向旁边的蓝色锦袍青年,堆笑说道:

    “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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