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别人都当成傻子。”
封絮无所谓地耸耸肩,悠悠地说:“温思,我是为你好。”她一脸诚恳,“就像你说的,邓雅淳那样的男人,年轻时难免风流。今天是我,明天就可以是别人。我至少还有自知之明,被抛弃时不会纠缠不清,可那个女孩显然不是这样。我猜,她这次没达到目的,很快就会使用别的办法,她很有目的性,你不希望自己的地位被撼动的话,得赶紧做点什么了。”
王温思面露思索,凝重地看着封絮,仿佛在思考她话里的真实性。
封絮无懈可击地对她微笑,让王温思就算明知她也没安好心,却也无法不对任苒更加警惕。
封絮其实没有说错,任苒不是个聪明人,她这样的人往往比聪明人更有“勇气”,会做出什么威胁到她的事还真说不定。
沉吟半晌,王温思拎起包离开了,连侍者送来的黑咖啡都没喝。
封絮淡淡地勾着唇,瞥了一眼她留下的杯子,招招手唤来侍者结账。
走出咖啡厅,封絮哈了口气,天气冷得让她拉紧了风衣领口。看之前邓雅淳发的公告,他的生日应该快到了,她记得百科上写的是十月三十一号,十月的最后一天,也就是过了今晚十二点,邓雅淳就要又涨一岁了。
俗话说得好,女人四十豆腐渣,男人四十一朵花,邓雅淳他离四十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那么他就是花中之王了。
而女人如果不注重保养,过了二十五岁就会开始变老。封絮透过街边商店的玻璃窗看着自己的倒影,长风衣,黑发蓬松地披在肩后,漆黑的眸子专注地盯着镜子,不知怎的,有点浑浊。
微微叹了口气,封絮抬脚离开,坡跟的黑色半靴将她穿着黑色长裤的腿拉得更长,她走过哪里,哪里就会有人不自觉地注视她。
与邓雅淳在一起后,她比往日更注重仪表,身上也多了一份女孩变成女人后的妩媚与风韵。这是个好兆头,可也有不好的地方,因为在面对邓雅淳时,她总会不自觉把自己放得很低。
其实这些事都在所难免,有一个优秀的对象,每个女孩子都会不自觉地变得卑微。就连“自恋”无比的张爱玲,在邂逅了胡兰成后,都写出了“见了他,她变地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是满心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的句子。
这句话可以很好地形容封絮此刻的感情,她即便觉得自己卑微,也卑微地满心欢喜。
封絮并没直接回家,她看了看时间,傍晚时分,邓雅淳应该早就收盘了,他们已经三天没见面,明天就是他的生日,她不打算继续这个状况。
她今天没开车,在路上随便打了辆车去了万宝龙的专门店,拿了给邓雅淳准备的生日礼物,然后直接给他打电话。
邓雅淳今天的工作的确忙得差不多了,但还有别的事需要他忙,他正在搬家。
“搬家?”封絮疑惑道。
“是的。”邓雅淳用肩膀夹着耳机,正在用胶带器给箱子封口,“已经搬完了,正在收拾,把不用地收起来,用的摆好。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私人物品,所以得自己动手。”
“怎么突然搬家?”
邓雅淳自然不会告诉她,是因为他的母亲被他搞得要崩溃了,最近几天每天都到他这儿来发疯。他可以不接对方电话,但家却不能不回,因为在公司那个环境下他睡不着。他也不能在没有结婚之前就住到封絮家去,那显得他太轻浮,太不看重他们的感情,所以只好搬家。
他只是说:“我准备搬到离公司近一点的地方。”
封絮没去过邓雅淳家,并不知道他家住得离瑞亨是远还是近,所以听他这么说也就应下了。
“需要我帮忙么。”封絮问。
“哦,这个。”邓雅淳抬眼瞥了一眼二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