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力搜索了一下,这家伙叫戈麦斯,是篮球队的队长,除了打得一手好球等热门运动项目也是不在话下,在科隆体育学院里有“全能王子”之称。
擅长各种运动项目,长得帅气,家境也不错,在科隆体育学院里绝对是一个风云人物。
尤其是在女生心目中,他可是典型的白马王子。
他倒也没有辜负女生们的厚爱,女友基本上是个把星期一换,倒也没有辱没他的名字“搞妹子(g一z)”。
对于戈麦斯的讽刺,任超倒是没有放在心上。
根据他的分析,这不过是戈麦斯对任超的嫉妒罢了。
没错,虽然戈麦斯各方面看起来都是非常优秀,应该是非常有优越感的。
但这却并不妨碍他嫉妒任超那变态的身体素质!
戈麦斯算是比较有运动天赋的,但是他的身体素质只能算是一般,身高一米八出头,在篮球场上只能算是小个子,而弹跳c速度,他更是被任超甩了几条街。
也正是因为身体上的劣势,让他无法成为职业球员,只能在学校里称称霸王了。
因此,他心里是非常羡慕拥有着变态身体素质的任超的。在他看来,如果他拥有任超那样出色的身体素质,他完全可以去打nba了。
只是从小养尊处优的他不可能去对一个华人小子表现出羡慕的,因此他只能是通过讽刺任超来找平衡了。
在任超记忆里,戈麦斯针对自己可不是一回两回了。
不过任超并不打算和他计较,他想起了自己穿越前,变成一个胖子之后,也会非常羡慕那些身体素质出色的人,只是他的表现方式和戈麦斯不一样罢了。
于是,他只是耸了耸肩,便继续朝教室外走去。
任超的表现让戈麦斯大吃一惊,按照常理,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在受到自己的嘲讽之后,不是应该暴跳如雷的来跟自己争执,最后因为吵不过自己,只能悻悻离去才对?
今天怎么如此的冷静?
更重要的是,在任超转身离开的那一刹那,戈麦斯分明从他眼神中看到了几分“同情”。
该死,他凭什么“同情”自己?
想到这里,戈麦斯决定继续加大嘲讽力度,他紧跟着走出了教室,对着任超的背影说道:“我看你还是不要打篮球了。你不是跳得高,跑得快吗?干脆去练田径算了,因为那些项目并不需要用脑子。哈哈!”
他这句话故意说得很大声,所以教室外不少别的班级和专业的同学都听到了。
听到这句讽刺之后,不少人都不禁笑了出来。
说起来,任超在科隆体育学院也是有些名气的,不过和戈麦斯那种校草式的著名不同,他的著名是因为他是一个“笑话”。
原来,任超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是个非常张扬的主。从进入科隆体育学院的那一天起,他就以“飞人”c“天才”自居。
当时他的身体素质也的确让篮球专业的老师们大吃了一惊,对他充满了期待。
不过随后任超那糟糕的基本功则是着实让老师们失望不已。
而他在球场上除了能扣两个篮以外,毫无表现的作为,也让他“飞人”的外号成为了学校里的笑柄。
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讽刺,饶是两世为人的任超也感觉面子上过不去了。
正当他准备反击的时候,一个女声却是率先帮他做出了回击。
“你跑不能跑,跳不能跳,光技术好有什么用?你怎么不去练艺术体操呢?”
这番回击可以说是犀利至极,直戳戈麦斯痛处!
因为和任超比起来,他的确算是“跑不能跑,跳不能跳”!
众所周知,艺术体操可是女子竞技体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