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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3一11一10

    首遇方慕辰时应该是考完中考的暑假,如愿收到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每日如脱缰的野马一般到处游玩,与父母共度了半个月的假期就回到伯父家里。

    尚记得某日我与同学在操场上打排球,看到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球场。当时球场只有他一人,故特引人注意。而我是排球新手,加上注意力也不太集中故屡屡失手,很快就被那群校队选手无情地赶下场当后备。

    我只好百无聊赖地靠在双杠上,眯眸看着场中挥拍练球拍与半面墙上来回穿梭,“啪啪”的击球声非常有节奏地回响在空中,低沉有力。球是一项富有美感的运动,不论是人球裙的女生,遮臀的短裙飘扬,修长的美腿展现于阳光下,极具诱惑力。这是当年单纯的我所下的定义,现在我才明白那叫性感。

    当时方慕辰穿着我喜欢的白色运动衣,戴着眼镜,身材壮实,犹如著名的球王桑普拉斯年轻时那般青春飞扬,至少在我的眼中是如此。据我目测,他的身高应该是175左右,这是我喜欢的高度,因为我只有160,我们的身高都处于中等水平,若以身高来论,我们应该是绝配。可惜,当时我的较瘦弱,胸部发育在整个中学阶段都很迟缓,一直处于小荷才露尖尖角的状态,与肩膀厚实的他相比实在是弱柳扶风之态。这也破灭了我们天作之合的幻想。(其实真正破灭我们天作之合c天生一对之幻想的还有其它主客原因,欲知晓请看后文。)

    现在说起,我才明白当时的女同学刘兰为何走路总是昂首挺胸,因为当时她的胸脯发育得较好,她极以为荣。而当时年少无知的我们只当她在骚首弄姿,不务正业,不屑一顾。直到若干年后我为了让自己的小荷能长成莲蓬也尝试着补木瓜做物理按摩时(当然是自己做),不得不承认那确实是女生光荣的硬件资本,因为没有男人会喜欢飞机场。刘兰同学是多么具有先见之明,小小年纪就懂得扬长避短。(不好意思,有些扯远了)

    在我目光炯炯,全神贯注的注视下,方慕辰终于对我温文儒雅地回眸一笑。虽然那一笑不曾起到令天地失色,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夸张效果,可却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此男子笑得真是温暖谦和。

    后面的假期,我更喜欢来操场打排球,因为经球场上美男排坐,众星闪烁,他在我眼中依然是最为明亮的那颗。我们的关系凭我独家认定,就是球星与粉丝,他挥拍奔跑,我眼冒绿光的用视线紧紧跟随,人依然极其优雅地倚在双杠上欣赏。此时无声胜有声,这样的时光,沉默也是快乐的。

    与雯雯交好是高中开学后,我们经过高一军训,最后毗邻而坐。更重要的是在中考后,大部分成绩比我们差的同学已经转校,我们的成绩就降至下游苦苦挣扎,原来自我感觉良好的优势也瞬间荡然无存。这样相同的遭遇让我们的同窗友谊急速增长,很快就形影不离,无所无谈。

    作为学生在老师的眼中只有三个批次,第一批是引以为荣的优等生,他们是以后高考的重点培养对象,也是为校争光的好苗子,要加以培养作为班里的榜样模范;第二批就是成绩平平,安份守己的学生,老师会适当的宽容鼓励他们自力更生,但却无暇将有限的精力投放到他们身上;第三批是成绩危危及矣的差等生,虽然顺利升了高中,却处于拖后腿阶段,最需要老师严格有力的鞭策。很不幸,我与雯雯都在第三批,故两人的心理状态略同,许多时候,两人不需要言语便可神交。

    没有多久,雯雯的大学教授妈妈果断采取措施,为她请了家教老师补课,雯雯非常有义气地叫上我去陪读。百般分析,在百利无一害的状况下,我决定去当太子女的书童。不料这一决定,确球王子。

    高中学习中,连续两节的体育课是我们最喜欢的课程,那是难得的悠闲时光,一般沿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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