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花。我如常地穿上了宽领的棉质长袖上衣、牛仔裤和深红色的布鞋,拿起手袋和厚外套,这就出门了。唯一的不同是,我再也不用说声「拜拜」了。
穿过玻璃制的自动门,右边是通向急症室的走廊,今天仍然是站着一个当值的警员。经过小卖店,我推开防烟门,从后楼梯来到一楼的病人资源中心,也就是我工作的地方。就是那一天,大概午饭时间快要开始、而我在病人图书馆整理着那些归还了的小说的时候,一把朝气蓬勃的男声从背后叫住了我:「真巧,怎么会是你?呀、对了,差点忘记你正是在这间医院工作喔。」
我抱着黄易的小说回过头,打量着眼前这位穿着灰白色卫衣、长得颇高的年轻男人。良久,我才说道:「你……不是那天救我的人吗?你怎会在这里的?」我自问对人的记忆力不大好,不过才两三个月,我快要把他的面容忘光了。
虽然那时的我还是没有完全相信这个男人是单纯一个见义勇为的寻常路人,可是连查案经验丰富的资深警察都这样说,而我事实上的确是昏迷不醒,未能看清楚全部的真相。而且既然迷晕了我,又干什么不绑住我带走,反而冒险报案救我,还亲身送我到医院急症室,这是怎样都说不通吧!因此我对他只保留了几分对陌生人的提防xìng。
「我的同事被那些过份的不良学生打伤了,就在新翼那边的男内科休养。他的脚包了石膏,不便走动,于是着我来这里帮他借几本小说消磨时间。」他停了一下,像是注意到什么的问道:「倒是你,没事吧?」是注意到我头上那标志着亲人已逝的发夹吧,而我当然是淡然说:「没事啦。最近坏事真够多。」
他的双眼好奇地望望四周,接着说:「不过上次我来的时候,看见的倒是叫阿莹的那位。」双手努力地把亦舒的小说挤去书架,我背着他叹了一口气道:「她又放假了,还是连续一星期的,看来我又要一个人吃午饭咧。」
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凝视着他说道:「你有空吗?午饭我请客吧,说起来我还没好好多谢你呢!」
一般人也许会对于这种迟来的回报感到愕然,然后说着「不用客气啦」之类的礼貌言辞,但他只是爽快地笑着响应:「好!到那里吃?别告诉我是去医院饭堂喔。」
「不用担心,医院的饭堂经营不善,都不知关掉了多少年呢。好像在我来这里工作前就已经没有了。」我尝试露出一个温婉的微笑。
从此,阿维一步一步进占了我的人生,最后意想不到地发展成情侣关系。这个幸福的机缘,也许是祖母赐给我的。
不过,现在的我回想起来,我看那个巧合应该是他长远的计划里的一部分吧。要是我没有冒死下那个决定,等待着我的只会是无法挽回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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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怀疑过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和阿轩分开了,连祖母都永远不会回来了,我会不会是单纯地觉得孤单,想有个人陪自己而已?幸好,答案是否定的。只是未曾如此多么的喜欢一个人,以致无法清楚自己的感觉罢了。
不知怎的,总觉得他是个很神秘的人。每次我这样说,他都会眩目一笑,响应道:「我那有搞神秘?你想知道的,我一定会告诉你。」他倒是坦诚过份,才jiāo往第二个月,连信用卡、网站账号的密码,全都告诉我。这些这些,都像是刻意提出的信任的证明。
如今我才知道,阿维尤如一个无底深潭,好像有挖不完的过去。
某年初夏,是我第一次对阿维产生不明朗的奇异感觉的日子,也是他带我到一间以猫为主题的咖啡屋的下午。整间店都是不怕陌生食客、任人抚摸又乖巧的花猫,通通都是店长所饲养的。们任意地在食店内四处纵横,有时会跳上客人的座位和饭桌,甚至把客人的裤管当成是抹布的擦身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