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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那年,我用尽浑身的力气去爱一个人——吕栋。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离开了,永远的离开,并且再也不回来。很久以后,爸爸才告诉我,他是去了天国。

    那以后,我染了头发,火红火红的,象征爱情的头发,可是我的爱情,却像是还没开花就面临枯萎的玫瑰花呢。

    我背上重重的壳,上面布满了棘刺,行走在这个让人无法直视的城市,左手握着回忆,右手握着悲伤,他们说,在我身上,已经看不到什么是快乐了。

    好不容易,挣扎着上了大学,这不是我的梦想,是吕栋的,他高中的时候,是我们学校里的学生会主席,有一次他无意中透露,他很向往能上这所大学,凭借自己的实力。

    在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小女孩,瘦瘦小小的,仿佛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似的。她怯怯的跟在一个长的非常英气的男生身后,唯唯诺诺,小媳妇一样。

    呵呵我突然就想到了自己,当年的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勇敢的,娇羞的追逐着自己的爱情?

    可是那个男生却不耐烦的直皱眉头,加快脚步甩开那个瘦弱的女孩子。

    回忆叫嚣的把我淹没,我想起两年前的自己,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现在这么极端,也没有现在这么叛逆和不良。

    那时候的我,穿干干净净的白色棉裙,头发高高的扎起,青春洋溢,素面朝天,然后,我就碰到了我命中的那个劫。

    他拥有我心中对白马王子的一切幻想,干净温暖的笑容,温文尔雅的礼节。一双板鞋总是擦的干干净净,银杏树下,他白衣出尘,俊美绝伦。

    我的心突然就噗噗的跳起来,爱的天使撒下一圈光环把他包围,我打听到,他叫吕栋。

    国家栋梁呢。

    还是在银杏树下,我羞怯的把一封情书递给他,我发誓,长这么大,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认真的写一封信,几乎用尽了我全部的脑细胞。

    他微微诧异,接过那封装载着我少女怀春的信,只是看了一眼封面,就大抵明白了是什么?乐呵呵的拍拍我的头,他说:“小妹妹,你还是学生呢。”

    言下之意,我们是不可能的。可是学长,你难道忘了吗?你上周还拉着一个小姑娘的手在操场上面走呢。

    我皱眉,告诉他:“你放心,总有一天,我要把你追到手。”也是犟脾气上来了,我真的开始每天都给他送情书。

    看见他在篮球场上奋力拼搏挥洒汗水时,我就坐在观看台上双手支肘崇拜的看着他。

    怎么会这样呢?一举一动都帅的不像话?

    我在心里纳闷。

    等到他一场终止,我就笑眯眯的递上一瓶矿泉水,开始他是不要的,义正言辞的拒绝我,可是我天生就有一种越挫越勇的心,他越是拒绝,我就越是要送。

    他的女朋友找上门,恶狠狠的警告我,羞辱我,然后被我打了一顿。

    开玩笑,跆拳道和散打是百炼的吗?

    我打了她,那以后,她是不敢找我麻烦了,可是吕栋却更加讨厌我了。

    好啊!讨厌我是吧?那我就让你讨厌个够好了,我剪短头发,打了耳洞,穿上耳钉,抽烟喝酒闹事,次次都有我。

    吕栋从开始的不敢置信到后来的习以为常,呵呵,他知道什么呀?

    冬天来临,煌城,是没有雪的,淅淅沥沥的小雨,银针似的,透骨寒,但是,再寒,能寒过人心吗?

    吕栋出国了,他告诉我,为了逃避我,他要选择出国。

    你听听,这多叫人伤心啊?在煌城机场的跑到上,我淹没在人群里,看着他一步一步的远离,登机的那一刻,我哭了。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我,自然,他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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