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心又忙碌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林墨觉得不过是一个晃神的功夫,他苦逼的高中生活就彻底成了过去,等回过神来,大一的军训都结束了。[请到看最新章节]
如今昂首扩胸走在青大的校园里,他深觉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的感觉,就是跟走后门不一样。为了让大学的生活更有意思些,林墨放弃了曾经懒惰的想法,把上辈子已经学过的会计学变成了企管。不管怎么变,班上的妹子依然挺多,虽然良莠不齐,但是还是很有些出挑的。鉴于林墨在军训中的优秀表现,和那张分外吸引人的脸,军训结束后,有意无意找林墨搭讪的妹子就没少过。
“林墨,今天晚上班上有联谊活动,这次是集体活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辞哦。”简芸芸漂亮外向多才多艺,不仅是班上夺目的班花,还是学校里排得上号的校花,又是京城本地人,家里条件很好,开学第一天就被班上同学一致推举为代班,军训刚一结束就转正了。
大学是一个浓缩的小社会,迟钝点单纯点的书呆子依然兢兢业业的忙着学业,心思活络点的,则开始待价而沽,网罗人脉,顺道来一场纯纯的校园恋情。
林墨一直在京城读高中,户口也早就换成了京城的,平日里衣着打扮都是韩勋一手包办,随便一件都是国际大牌,甚至收工定制的也不少。眼尖点的早就把林墨当成富家少爷了,再加上他那张比明星还俊美些的脸,几乎一踏进大学校园就成了焦点。拿韩勋酸不拉几的话来说,他家林小墨现在就是一块喷香的奶油蛋糕,一个个的都想扑上来啃上两口,也不瞧瞧他是不是有主的。
林墨想到韩勋那副酸溜溜的模样,不禁弯了弯嘴角,简芸芸的脸‘轰’得一下就红了,一向大方外向甚至有些男孩子气的女孩儿竟然结结巴巴丢下一句“那,那说好了,晚上记得准时。”说完落荒而逃。
坐林墨身边的三个室友,简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林墨却有些头痛,晚上他已经答应了林书要陪他在家吃晚饭的,这下可怎么办?偏偏青大的规定定得很死,大一学生必须住校,一周就两天回家的时间,林书现在升高中了,学业比以前重,见哥哥必须住校,就自觉主动申请了宿读,平时每周只周六能回家住一晚上,放归宿假也才只能住上两天。因此,但凡林书回家的日子,林墨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他。
“金副班,能不能带家属啊?”林墨扭头问同桌。
“什么金副班,忒难听了,得叫金哥。”金爵,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人称爵爷,当然,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不过,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先前他随家人一直在外地,高考考上青大后才回的京城,经过金鑫介绍认识了韩勋。韩勋知道他跟林墨报了青大的同一个系后,动了些关系,把两人分到了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美其名曰多个照应,实则是明目张胆往林墨身边安‘眼线’。林墨一开始有些反感韩勋这么做,后来跟金爵接触多了,发现他人很好后,才消了气。不过,等到他俩关系好了,韩勋又开始后悔了。
“林墨,你不会是要带女朋友来吧?那我们班的美女们还不伤心死啊。”雷祥一脸八卦样儿,一双眯眯眼简直都要没入肥肉中难觅芳踪了。雷祥是金爵的高中同学,关系非一般铁,又高又胖,像只大熊似的,看着憨厚内里贼精,对朋友绝对没话说。雷祥家里是从政的,在地方上影响力非同一般,但是到了京城就有些不够看了,雷祥很识趣的收起棱角,成天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班上除了林墨他们寝室四个人,没人知道他家里的真实情况。
常轩诧异道:“不可能吧,我都没听小书呆提过?”常轩是京城人,跟林墨同校不同班,小书呆是林墨刚读高中时的同桌商翼,高二分班后,林墨选了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