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订好了,是魔都市赫赫有名的“彩凤酒家”。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几星级,但崔石光看门口那精美的装潢,和服务生热情专业的态度,就知道这地方档次不低。
“吴医生咱们换一家吧?这地方太贵了!”
柳千寻毕竟在魔都生活了几个月,知道彩凤酒家人均消费最起码也要数百元起步,实在太奢侈了。
“哈哈,没关系!”
吴森仿佛自尊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大气磅礴地一挥手,“千寻别客气,就是一顿便饭而已,我都已经订好了包间。小崔,千寻,请进!”
三个人,还是占了个小包。反正对饭店来说,只要你们满足最低消费,哪怕你一个人包场都没问题。
吴森要的就是这个气势,虽然不知道这姓崔的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但从王剑峰的病历上看,应该是京州市?
京州,哼哼,三线小破城市罢了,来魔都还装什么逼。
见过这种级别的饭店么?
看样子吴森早就把菜点好,三人落座之后豪迈地一挥手,示意服务员可以开始走菜,然后笑着问道:
“崔兄弟,千寻,今天难得忙里抽闲出来聚聚,咱喝点红酒?”
啊!
柳千寻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的确像崔石观察的那样,她天性不擅长拒绝别人,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崔石,意思是让他开口帮着说句话。
注意到这个细节,吴森心中一沉,看样子这姓崔的在千寻心中的位置,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更高!
“可以的,千寻你随便意思一下就好,不用给吴医生省钱。早晨我可是见过吴医生挥金如土,霸气侧漏啊!”
“嗯好的。”
崔石已经做了决定,柳千寻有点困惑,但还是很小声地应了一句。
靠!
吴森脸上却有点尴尬,挥金如土也就罢了,什么霸气侧漏,我特么怎么会侧漏
这乡巴佬,还真是讨人厌!
看着脸色微红,低着头坐在那里的柳千落,羞怯的神情更是惹人遐思,吴森心中一荡,向门外扬声道:
“服务员!给我上一瓶你们这里最好的红酒!”
“好的先生!”
年轻的服务生恭恭敬敬地微微鞠躬,转身出了包间。
嗯?
蛮拼的哦。
崔石感到有些诧异,这个彩凤酒家虽然是第一次来,但一路看过来档次绝对不低。这种级别的酒楼,没点镇场子的好酒那可说不过去。
就算吴森不是什么尊贵客人,不够级别享受真正压箱底的货色,但这“最好的红酒”五个字,还真称得上够大气。
为了摆个谱,或者说为了刺激我,豁出去了大出血?还是说这个吴森,家底真的像刚才有人议论的那样,丰厚得令人难以想象?
这里最好的红酒,往少了估计,十万八万也是不在话下吧。一顿便饭,菜还没上呢,直接就顶到了六位数的级别,这姓吴的到底对我有多大敌意。
嗯肯花这么大成本泡妞,这是不是也得算是一种真爱?
然而,门外。
刚刚出门的那名服务生,走到拐角处脚下不知怎地忽然绊了一下,身体一个趔趄,无巧不巧地刚好脑袋撞到一个柜台尖角上,顿时血流如注,疼得他惨叫一声,伸手一摸一手红,更是惊慌失措。
伤者被迅速送往医院,只不过是小小插曲。
刚才吴森吼得气势如虹,好多人都听到了。发生意外之后很快就有人接替这名倒霉的服务生,去前台帮客人点那瓶“最贵的红酒”,可是这一切,隔音极好的包间内,却全都一无所知。
嘿嘿,这乡巴佬喝过什么好酒啊,最贵的我可点不起,弄不好得好几万,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