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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余薇,就乐呵呵打算作壁上观,隔岸观火了。

    吃饭时,也许是因为余薇笑的太损,又没收回来。

    余远堔给顾梓璇一边盛鸡汤,专挑红枣跟枸杞一起盛去时,就忍不住蹙了眉头,“神经病犯了,需要点药?”

    “嗤。”一旁,早被盯得不自然的顾梓璇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余薇一怔,大翻个白眼。

    要么说她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哥哥呢,真的是,暖男的特性从未对自己发扬光大过。

    抿唇,敲了敲碗边沿,“求同等对待。”

    没想到这个动作更惹的余远堔眉头一蹙,声音温润的道:“吃饭不要敲餐具。”

    得!余薇这下真的是想精神病院走一波了。

    最后,是顾梓璇忍不住端过余薇的碗给她盛了一碗汤,这才算了。

    不过这还是没逃脱余远堔不满的抿唇,“她身子不舒服,你就不能自己动手吗?”

    野生的啊,野生的!

    想起那次碰到封橙悦,人家封成瑾那陪妹妹好商好量,近乎全程宠着的,妹妹要干嘛,封成瑾就陪着干嘛的态度。

    余薇实在觉得,人家会撩妹,会追妹,受女人喜欢是有原因的。

    从小锻炼的啊!

    再看看自己的哥哥

    闷闷举着勺子喝汤,决定就余远堔追顾梓璇这件事上,她打死也不帮忙。

    让他不拿豆包当干粮,不拿金针菇当枪!

    吃完饭,顾梓璇是夜里接到梁西电话的。

    听着梁西不知道什么原因的邀请,顾梓璇很想说,不去。

    可是想想这十年,接触的赫启默的性格

    沉默,敛了敛瞳,“他已经连电话都不敢给我当面打跟说了吗?”

    电话那端,梁西苦笑,声音很悲凉,“先生打,太太接吗”

    “”顾梓璇轻笑,抿唇。

    的确是不会接。

    但是最起码是个态度,而他,如今连态度的勇气都没了吗?

    苍白笑笑,她走到窗户边,俯览着榕城秋景装扮下的灯火阑珊。

    良久,十年间的一幕幕像是从脑海里浮过,最后,落脚在她一边已经支离破碎的家,另外一边又岌岌可危的处境,顿了一会儿,她道:“好。”

    夜,深邃又漫长。

    挂断电话后,顾梓璇靠着玻璃想了很久。

    卧室内。

    放着jasbnt的。

    那是2006年流行的金曲,也是她在纽约校园第二次见到赫启默时耳朵里正在听的歌曲。

    勤工俭学,又一身白衬衫的赫启默很好看,站在教学楼前,他帮很多人在搬行李。

    或因为他是学生会副会长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在美国那片土地上,远离家乡太久,导致思乡情切,见到中国的留学生,他如果可以,总是会帮一把。

    他话很少,好像也不太爱笑,但是看得出教养不错。

    她耳机里挂着音乐,从宿舍楼玻璃窗上看向他的时候,他正在跟一个中国留学生指着一处方向,讲买东西去哪里,图书馆在哪边。

    心念一动,说实话,从未对哪个男孩子心动过的她,突然就觉得他颀长而站的身子很好看。

    扫过宿舍里买的水,她拿过一瓶,走到了楼下。

    一方面是想谢谢他上次帮自己,另外一方面,是想真正认识她。

    但是赫启默在看了她手中纯净水瓶牌子一眼,与她伸手的那句,“你好,我叫顾梓璇,我们都来自榕城,前几天我们见过。”后,就疏离了态度,淡淡道了句,“哦,不用客气,我不渴,应该的。”

    就转身离开。

    顾梓璇以为他是忘了自己,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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