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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大肠抬了抬手,招呼一边看着他的流氓小头子。

    “皮蛋,你带五十个人,去趟迕华路,看见车子c砸了,胖子c就砍残他。”

    人群不满,他的声音被阿飞们的喊叫淹没了。

    皮蛋哥一脸阴沉,是他管教不严,“吵什么吵,没听见吗,彪哥的‘命令’!委屈c去找彪哥?”

    在潜江市,只有他林有彪的话算作命令。

    人群安静了,没人敢无视这个人。

    仓库的铁门拉开了,一群懒散无赖没有士气的出发,场面浩浩荡荡。

    在芜华路老公寓楼下,老林的嘴上的烟燃烧殆尽。

    “大爷,多少钱。”

    “六毛。”在裤袋里逃出一块揉成一团的纸币,给了老伯,没有要回零钱。

    楼道里,突然跑出两个撕扯的孩童,人手一把玩具手枪,不知为何争吵了起来,扭打在一团。

    老林在入楼的台阶上坐下,这一刻,他想到了很多

    绿油油的大草原上,洁白的羊群在温和的阳关下漫游,一个少年在飞快地奔跑,向着太阳。

    不远处赶羊的老爷子扬了扬羊鞭,回头冲孩童笑,“天彪,过来c爷爷有东西要给你看。”

    老人在马的背囊里,拿出一把蒙古刀,这是呼能贝尔的图腾,能够唤来狼群的刀,十年前老爷子正是用这把刀拯救了整个木查部落的牧民。

    “爷爷,为什么我总赶不上太阳。”

    “因为你还跑的不够快。”

    这时的林天彪在木查部落里,是摔跤与赛跑不可争替的第一。

    小小的林天彪低头思索,剧烈的运动是身体还处于极度兴奋之中,脑子成了一锅浆糊,埋怨太阳跑的太快了。等到一抬头,老爷子正笑眯眯的注视着他。

    林天彪眨了眨眼,看清楚了老爷子手里紧握的弯短刀。

    “爷爷,这是‘锋刀’?”

    老爷子用刀口在手指上划过,不见血,“这是一把没有开封的刀,不锋芒,可是在整个蒙古却找不出来比它更快的刀。”

    林天彪摸着头脑,“没刀锋,怎么可能快。”

    可是在十年前,老爷子用这把刀杀掉了狼群的头狼。

    “来,你拿着。”

    林天彪犹豫着,接下弯刀。

    “向爷爷证明,这是世界上最快的刀。”老爷子面无表情地说。

    “呃”

    林天彪愣了,很快便自信的笑了,咧出茭白的牙齿,尖尖的虎牙很耀眼。

    握紧刀,提手,飞快的扎进自己的手臂。

    “不错。回去吧”老爷子环顾四周,挥起鞭子赶羊,“那刀送给你,天彪。”

    林天彪再次笑了。

    在很多年之后,当林天彪从经念老到的老a中挑出,加入到老爷子一手创建的‘刀锋’,而他小时候证明刀是否锋利,便进成了‘刀锋’的入门考验。

    ‘刀锋’,特种兵之中的特种兵,在中国被称为兵王,但是十几亿人当中只有不足千人知道他们的存在,这是一只没身体组织,没有影子的部队——

    作为军人,最后一颗子弹是必须留给自己,这也是最后的希望          ,上膛的黑洞洞枪口,对准自己,是结束,也是下一场战斗的开始

    当最后一个子弹打完,刀锋就该上场,因为每位‘刀锋’的成员都能再你勾动扳机之前,用斩杀敌人的刀结束自己,所以‘刀锋’永远不缺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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