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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高管“限薪令”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牵头拟订的薪酬管理制度有望出台。新规定内容涉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薪酬制度、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补充保险、职务消费规范方式以及监管体制等各个方面。其重点在于奠定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总体框架,以及薪酬水平的大体区间,对于高管与社会平均薪酬水准、企业内部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水平可能作出严格规定。

    这不是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第一次受限。事实上,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一直受到严格限制,有关规章层出不穷。

    国有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由财政部、银监会、央行的监督之眼共同盯着,其他国有企业由国资委制订,如果是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证监会还能过问。不仅如此,由于大型国有企业高管兼有官员身份,还受到党纪政纪的约束。2008年7月,中央纪委发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七项要求”行为适用《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分的若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账面数字与实际到手数字有巨大差异。中海油董事长傅成玉在2009年不幸取代了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在2008年的位置,成为高管高薪的人民公敌。按照2008年中海油年报,这位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的年收入为1 204.7万元,同比上升6.5%。傅成玉表示,其薪酬是由独立董事决定的,是市场行为,他本人在拿到高薪后已捐给母公司,这是他个人的自由。“上市公司的规则决定了我必须拿这么多,而中国国情决定了我不能拿这么多。”

    从既得利益阶层手中拯救市场经济(3)

    之所以账面要拿这么多,是因为在境外上市的中海油,其公司治理结构与所有国际公司相同。“也就是说,我们的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内部董事,薪酬都是由独立董事制定的,我们本人不能参加。他们制定的标准除了企业考核,还要与国际同类公司相比。”“如果我们收入太低,独立董事不放心,境外投资者当时对中国公司都不放心。”傅成玉的年薪是同类国有石油公司中石化总裁王天普的14倍以上。

    中海油高管十分委屈,其总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称,中海油有限公司高管层薪酬福利严格遵守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个人实际所得与向资本市场披露的“名义收入”大相径庭。所以,傅成玉的1 200万元年薪只是名义收入,所有高管层成员从2001年上市第一天开始,就把董事会批准的收入捐给了母公司中海油总公司,中海油严格接受国务院监事会监管和审计署审计。

    这当然让中海油等在境外上市的央企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他们的自我辩解无疑是在向世界宣称,他们执行的是内外有别的两套体制,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原本就是糊弄国际投资者的,他们执行的是财政部、国资委的内部政策,符合中国国情。如果此言属实,我们只能说中海油是一家不诚信的公司;如果此言不实,他们不仅是一家不诚信的公司,还是一家激励过度损害投资者的公司。

    为央企薪酬辩护的人认为,因为短期经济危机刮起的高管限薪潮,是政治和社会逻辑掩盖了市场逻辑。傅成玉的薪酬捐款是一种非常态,“如果常态如此,国有企业何以吸引和激励管理人才?如果国有企业老总的‘觉悟’高到要把年薪捐出来,那就失去了激励机制本来的意义了。”

    国有企业高管委屈多多,核心抱怨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化之路被民意堵塞,是在开国有企业改革“倒车”。

    从2003年开始,国资委加强对央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将薪酬制度与业绩考核挂钩,从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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