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做完你嘚瑟什么?”
经过王传灯一番简单粗暴的调/教,长安开始相信自己近来是玩物丧志,不务正业了。
只有坚持好好修炼,才能跟小师弟玩耍。
季三昧的到来,大大提升了长安的修炼进度。但事主本人却对此一无所知。
大半日的功夫,被烟瘾折磨得哈欠连连的季三昧把自己第一日的默写作业交上去了。
那一手张狂的草书根本不像是出自一个小孩的手笔。
沈伐石将厚厚一沓纸张一一翻检过去后,下了结论:“你的字迹太轻浮。”
“怎么轻浮?”
“过于信马由缰,不加约束。你看,这个落笔拖得太长,就像人的腿脚,太长,字型就会失调”
“腿长不好吗?”季三昧托着下巴,又打了个哈欠,被泪水洗过的眼睛清凌凌地倒映着沈伐石的影子,“可以伸到师父的被窝里呢。”
沈伐石今天已经洗过一次澡了,不想跟他多废话,扬手抛给了他一个新制的绣囊。
绣囊里的烟草味道清冽,入鼻生香,季三昧窸窸窣窣打开绣囊,埋首进去,衔出几根,放在口里细细咀嚼,一品即知那是仙城特产的紫玉泥种出的上好烟草,再经精心切丝烘干制作而成。
若在人间,这小小的一袋能卖出百金之价。
季三昧眼睛一眨,计上心来:“师父,还有多余的吗?我怕不够”
沈伐石没有给他把鬼主意付诸实践的机会,头也不抬道:“不要想着去人间做倒买倒卖的事情。什么时候吸完了再来找我。”
季三昧满口答应,坚决不做,回屋就身体力行地把烟丝全部从烟囊里倒出来,一根根数了个清楚。
烟丝共计两千零五十根。他克扣下了一千根,悄悄藏起,打算等什么时候有了外出机会,好卖了换些宝贝。
自此后近七日功夫,除了抄写经书及浪费纸张,季三昧就赋闲在禅房里无事可做。兴之所至,他会手执两支笔,把那些他看过一遍就烂熟于心的佛经一左一右地同时默写下来。
七日后,觉迷寺方丈突然到访禅院。
觉迷寺原先是个极小的庙宇,僧人不过五十,方丈辛苦地打理经营,却只能靠稀薄的香火钱勉强维持僧人们温饱。
而在六年前,沈伐石不知怎的就选择了在觉迷寺出家。
他出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觉迷寺所在的飞熊山整个买下,投下大笔钱财扩建寺庙,为九天神佛百八罗汉塑造金身,自己却低调地捡了一间干净幽远的禅院住下,挂名在觉迷寺下,以居士自号。
觉迷寺方丈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出家方式,被陡然而至的铜臭雨淹得五迷三道,但他毕竟背靠佛祖,不敢悖离,碍于沈伐石先前的道士身份,准他不必完全遁入空门。
但是,沈伐石刚搬进来的时候,还只带着王传灯一人,过了几年,就凭空多出了个长安来,现在又添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孩。
佛门重地毕竟不是菜市场,沈伐石虽说是觉迷寺的最大的金主,但方丈还是决定要来查看一二。
方丈来时,季三昧正在默写佛经,双管齐下,不过不再是草书,而是端庄的小楷。
他默写的是《地藏经》。
方丈见状,顿时惊为天人,拉着季三昧讲佛,而季三昧深谙见人言人见鬼言鬼的本事,神色安详,态度温驯,有问必答。几番来回后,方丈认定这是个可以遁入空门的可塑之才,匆匆找到沈伐石,希望沈伐石能够叫季三昧剃度出家,并真情实感地慨叹,季三昧有望成为一代高僧,自己在三十岁时都还没有季三昧这般出众的慧根,云云。
沈伐石全程沉默,等方丈抒情完毕,才问道:“乾明殿中的罗汉金身是否需要重新翻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