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黑,我夜视能力不好,但有田七郎和秀儿带路,自然不会再掉进猎人布下的陷阱之中。田七郎虽扛着沉重虎身,却如同肩上无物一般,步伐依旧轻盈,面不红气不喘,一路上与秀儿和我有说有笑。
我的心情也化雨为晴,渐渐变得开朗起来。经过这次遇虎事件,尽管我们相识不足一个时辰,却已变得亲密无间。而且他们秉性纯厚,十分易处。
行不多时,便来到田家村。村里人口并不多,也不集中。田七郎的家就住在村口对面的一颗老槐树旁。田秀儿虽叫七郎叔叔,但并非亲叔叔,他们只是邻居而已,七郎与秀儿的父亲是同辈,因此秀儿一直叫他七叔。
到了七郎家门时,秀儿就高高兴兴回隔壁的家中去了,临走吩咐我明日一定要去她家耍,我也爽快地答应了。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七郎家中竟然如此简陋,房屋破旧不说,连家具都没有几件,有的也十分破旧。我原本以为七郎家中一定比较富足,他身手如此了得,连所谓的“虎中之王”在他手里都走不上一个回合,其他野兽就更不消说了,那么七郎每次出来打猎一定都收获不少,何况这些野兽皮毛什么的都应该价值不小啊,如果是在我们现代,要是有一张虎皮,靠,那就发达了。那么七郎家中为何这样寒酸?
后来秀儿才告诉我,原来七郎好讲义气,为人也慷慨豪爽,喜结朋友,也喜欢帮助别人,朋友有困难他一定全力相助,村里家境贫寒的猎户都经常找他资助。再加上他还有一个卧病在床的老母,七郎是出了名的孝子,常年背着老母四处求医,却不见功效。因此家境比较困难,不然以七郎打猎的能耐,早就丰衣足食了。听到这些,我对七郎就更加敬重了,这样一个好男儿,果真是天下难寻!
回到家里,七郎先进里屋去探望老母,又煎了药去喂她吃下。然后找来一套自己的衣服与我换了,我虽然比七郎矮不了多少,但远远没有他那般健壮,衣服穿在身上十分宽大,不过总要比先前那块虎皮披在身上舒服得多。
七郎又烹了两只兔子,拿出存年老酒,与我畅饮一番。
七郎武功高强,豪气过人,这样的人当然是千杯不醉的主,不过我的酒量也不是盖的,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我自然会全力以赴,舍命陪君子的。我们大口大口地吃肉,大碗大碗地喝酒,好不痛快!我此时才感觉到“粗旷豪放”这几个字的含义。
不知不觉,我们已喝了七八大碗烈酒,七郎又取出一大坛来,也一齐喝了。七郎还要去取时,我心中暗想:这样的喝法,以七郎的家底,还不把他喝个一穷二白。可惜这次来,我真的是光屁股打响板——身无分文,甚至连内裤都是临时独家制作的天然产品。等我下次来时,定要带上好酒好菜,和七郎喝个不醉不归!
当下我假意已经不胜酒力,双眼朦松说道:“田兄,小弟已经够了,还是改日再饮吧!”趁着装醉,我对七郎以兄弟相称,这样我们的关系不就更近了一步?
七郎也不勉强,哈哈一笑,说道:“也罢,兄弟年纪轻轻就有如此酒量真是难得!哈哈哈!”
其实我还想趁着酒兴,跟七郎来个桃园结义什么的,,将来还可以邀陈远南一起结拜。想当年哦,错了,这里要说当今大汉国刘关张三结义,他们不也是喝麻了之后再进行的吗?换句话说,要不是喝高了,谁还去搞那种玩意?也不嫌难为情。
但我又略略觉得不妥,第一,七郎比我年长,结拜后我定要称他为大哥,这本也没有什么?但是古代的人结拜后,往往以后一切事情都只听大哥吩咐,那我岂不吃亏?二来,我本来就有将七郎收归帐下之意,到时候会不会有些别扭?如此看来,此时还需从长计议。
当下我与七郎高谈阔论,十分尽兴。虽然我有些来历不明,七郎却毫不芥蒂,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