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脚拷走路,比想象中更难。
行走几乎是不可能的,珑髓几乎是拖着两条腿在路上蹒跚而行,有时候实在走不动了,她不得不用手抱了腿慢慢地向前挪动。
这副德行即使走到城里也会被当作逃犯抓起来吧?
一个不小心,脚受不了力,狠摔到了地上,双掌和右颊被山石土路上的石子沙砾给磨破,刮了伤痕,连膝盖处也是一阵钻心的痛
她应该就这样放着百战不管。
对自己最大的伤害全是他带来的,扔下他,要死要活,听天由命
自己做不到。
全身虚脱得几乎一点力气都没有,口里干得连唾液都分泌不出来,她头昏脑胀,眼皮越加睁不看,看出去的景物都觉得扭曲了。
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希望,就这样睡死在路上,最后暴尸荒野也没关系。
不行。珑髓,怎么样你也得爬起来。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吐纳,反复地吐纳,强逼着自己要从地上再起来。
她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拼尽了全力,才又摇摇晃晃地从山石路上弓着背站了起来。
脚已经麻木的,总觉得一跳一跳地不断在变大,肿大,连承受身体的力量就几乎消耗了所有的力气。
她不得不用手抱了腿,帮着脚向前挪动。
一步,两步
“珑姑娘!珑姑娘!”
身后突然传来婆婆的声音,她听得有些模糊,摇摇欲坠地转头,扭曲了远处,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她眯起眼睛,仔细地看,用心的看,真的,好象是村子里的人。
她稳住身子,喘着气等着婆婆他们过来,是啊,自己才走了两三里的路就已经不行了。
“有办法了有办法了。”婆婆让自己蛮牛推了个叽咕车,自己坐在车上,蛮牛就着推着她来找珑髓。
“有办法?“
“三步跳!三步跳啊!”婆婆急急对她说,“三步跳专治溺水昏迷。”
“大家都把这给忘了,平日里溺水都用盐巴擦肚脐,我们都把这三步跳给忘记了,还好蛮牛记得,他到隔壁村卖王八的时候专门带了三步跳回来!!走走走,我们立刻回去,给他用三步跳!”
三步跳即是半夏,专门用于治疗溺水昏迷,溺水昏迷,脸色苍白,脉有搏动动感,使用半夏即可清醒。
这对珑髓来说简直是意想不到的好消息。
她兴奋的脚上不稳,也知道自己现在肯定是走不回去,她更不可能要蛮牛推她回去,只好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道:“婆婆,那,那就麻烦你先回去,我我还要去买点东西,我马上就回来,行吗?”
“你还要买什么哟?”
“哪个我和他离开村子还需要一些恩东西,都走到这里我就就先去买了吧?”
“恩,那好吧,我们先回去,你也快点回来。”
“好好好。”她连连称是。等见了婆婆离开,她才脚一软,坐到地上,慢慢地撩起裙子,裙下的两脚脚踝处,已经被铁镣给磨破了一圈皮,沁出了斑斑的血迹,血在包裹铁镣的布上湿了又干,干硬后,摩擦了破皮处,更加的让她每走一步犹如刀割。
她叹了口气,再休息一会儿吧,几里路,很快就能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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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世界上一个东西值得人去珍惜,去怀念,那么对珑髓而言无非是“过去”两个字。
她所怀念,所沉溺的过去,在百战近乎遗忘的回忆里一一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