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的变态魔法师,当然这个理想确实有点梦幻,也有点奢侈。
刚收拾掉一个图拉德学员的斯宾偌莎转过头,流着鼻血笑道:“康德,死了没?”
同样是鼻青脸肿的康德神情古怪地瞧了眼李浮屠,没有说话,斯宾偌莎转头继续酣战,打群架就是这样,一旦打出了脾气,而且只要没有胆怯,就会愈战愈勇,也可以说是杀红了眼。康德那竹竿一样的弱小身躯就像一只小泥鳅钻来钻去,谁敢打中斯宾偌莎,他就不顾死活上去阴险地来个撩阴腿或者猴子摘桃,甚至就算是已经擦肩而过这小个子也不忘转身踹两脚,让被打的人极其无可奈何地恨得牙痒痒。
一通乌烟瘴气地厮杀下来,三人终于成功杀出了一条血路,斯宾偌莎和康德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喘吁吁,转头看着远处还在混战的一大帮人,两个人击掌大笑。
坐在他们附近的李浮屠也是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这种混战要面对铺天盖的拳头踢腿,他不是古利格利这种宗师级别的高手,难免一身大小脚印,不过看起来要比斯宾偌莎和康德好上太多,起码脸部完好无损,轻笑道:“不杀回去?”
斯宾偌莎翻了个白眼,揉了揉嘴角,道:“不干那傻事,这次群殴我们学院的女学员太少,而且这一小部分中没有我看上的目标,有钱的都去第二层了,否则我不介意来个杀进杀出。”
李浮屠觉得这家伙很对胃口,不禁莞尔道:“真是个精明人。”
斯宾偌莎不置可否,闭目养神。
倒是在群架中受到李浮屠不少帮忙的康德主动开口道:“我叫康德,他叫斯宾偌莎,你叫什么?”
“奥古斯丁。”
斯宾偌莎是个精明人,当然看得出李浮屠比他能打,所以事后根本就没有提到那个约定,似乎有点政客潜质。
不管怎么说李浮屠算是交到了到马丁公学后的第一批玩伴。
朋友?
李浮屠前世今生中“朋友”都是一个份量很重的词语,不可能如此肤浅,虽然这和对方的身份地位无关。
罗桐柴尔德家族奥古斯丁少爷的“朋友”,会是如何的有趣呢?
回到马丁公学,李浮屠除了住在梧桐树小楼就再没有引人瞩目的地方,依然没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时候,也没碰到可以英雄救美的桥段,加上如今塔科成了他的私人家庭老师,甚至可以学几个纨绔一样逃课,他还是选择将大把时间花在图书馆,有了塔科的秘密关照,李浮屠总算能够看到一些相对来说更有趣的资料,几十年前活版印刷术的发明,是对帝国魔法管理一个不大不小的挑战,只不过印刷术目前还只是帝国方面完全掌控,李浮屠也很难想象遍地廉价魔法书籍的情景。
斯宾偌莎和康德来自西城的利拜尔区,那是个是贫穷仅次于梛盾区的城区,虽然不像梛盾区那样遍地腐烂活人,但整条街道猪狗乱跑,一地屎尿粪土,在帝国中小城市,这种气味冲鼻的肮脏街道才是最正常的大街,也只有奥格斯歌城这样的超级大城市才有罗德里区和塔伯区这样干净整齐的花理岗石路。这两个少年父母都是在集市上贩卖杂货的小人物,两个孩子见惯了市井小民间的尔虞我诈,头脑灵光的斯宾偌莎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老实憨厚的康德倒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味道。
跟这两个家伙相处,李浮屠自然不会联想到君士坦丁和阿佛洛狄这类奥格斯歌未来代言人。
“奥古斯丁,你说贵族是什么生活?”
斯宾偌莎趴在图书馆顶楼栏杆上,双眼茫然,空洞地望向远处。康德蹲在地上仔细阅读一本正常学员都不会去碰的《帝国哲学研究纲要》,事实上本来康德也没打算去啃下这部大块头,可斯宾偌莎说懂点哲学更容易让女孩子觉得博学,便傻乎乎真的研究起这部连马丁公学哲学老师都懒得去翻的深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