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者和较不细心的消费者之间显而易见地转移。
健康与安全
1970年,国会设立了职业安全与保健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曾经遭到较严厉批评的管制机构之一,部分原因在于它匆忙地主动颁布各种规章条例,以及管制标准重迭和缺乏评价其规章条例的任何单一的压倒一切的标准。例如,在主动颁布一项规章时,职业安全与保健委员会常常删除掉该标准可以适用的参照情况。这导致将这些规章应用于所有情况,而它们其实只适用于有限的情况。例如,当该委员会制定规章的人未说明禁止在池中正在切割冰块的工人在饮料中使用地里冰块这一具体情况时,所颁布的一般规章在实行时可能会禁止所有受雇者在饮水中放入冰块。因此,一项会使切割冰块者正在消费的池中冰块遭受污染的可能xìng减少的合理规章,便变成了一项不合理的规章。
各别的管制标准也给职业安全与保健委员会带来了困难。例如,一种管制标准是要求雇主提供不存在会造成雇员死亡或身体严重受伤的明显危险的工作场所。另一种管制标准也是一般xìng的,但运用于诸如机器防护罩这类特殊情况。第三种标准更加严厉刻板。它规定了单台机器或单个工作场所的xìng能要求。第四种标准也是最复杂的标准包括诸如机器运转部件同防护罩之间的确切距离、钩扣的数目和其他技术投入规定这样的详细说明。
当这些条例相互重叠时,它们在消除旧的危险的同时,常常产生新的危险。例如,一个用来帮助支撑刀具的工作台必须放置在距离砂轮八分之一英寸的地方。然而,当磨的物件较大时,靠近砂轮的工作台会妨碍正常cāo作,从而实际上降低了安全xìng。在这类情况下,一种可调节的工作台将会增加安全xìng,但职业安全与保健委员会却谴责数以千计的违反1/8英寸规定的事例。
较为美好的未来? 1978年一家巡回法院在审理美国石油研究院上诉案时,裁定职业安全与保健委员会限制在工作场所接触苯的规定无效;职业安全与保健委员会曾颁布过将可以容许的接触由1971年的标准再降低9%的规则。1977年的这些规则主要是以若干研究的结果为基础的。这些结果显示,那些接触苯超过可容许水平100倍的工人患白血病的危险在上升,上诉法院将《职业安全与保健法》中使用的有关“合理的必要”的用语,解释为包括估计执行规则的预期费用和效益,“以便确定效益是否同规定的标准所显示出来的高费用保持一种合理的关系”。
航空安全 联邦航空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航空安全(包括机场程序、设施和设备、航空控制和其他航空服务)的规则。联邦航空局曾经在《空运规则实施记:1974年1月至1979年1月》中公布过违反规则的情况。表20.10列举了1974年至1978年期间违反规则的总的情况和调整后的营业客运英里。以联邦航空局公布的违反规则次数为标准对该表进行考察,就可发现公司间的安全有显著的差别。
工业生产
除保健和安全之外,政府的规章条例还会规定工艺类型、存货或影响物品生产和服务的其他因素。例如,1975年的《能源政策与保护法》规定,炼油厂必须贮存一定量的、可在紧急情况下动用的原油。在另一些情况下,实际生产工艺常常受到管制。例如,食物与yào品局要求yào品生产中使用的所有贮藏设施包括冷藏库至少在墙壁与所贮物品之间保持两英尺的净空。另外,各道生产工序必须用装有两道门的墙相互隔离开来。这些规章条例在执行时都会需要支出费用。而在颁布它们时,颁布者似乎并没有考虑到这些费用。
就业
一些规章条例对雇主支付给雇员的薪金、雇用方法、退休金和其他雇用条件进行管制。在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