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涛瞪大了眼,愣愣的看着钢球,碗是黄新去买的,虽然他住进来后只用过几次,但绝不会怀疑质量。可这样一个坚固厚实的不绣钢碗,竟被肉掌揉成钢球,让他感到难以置信。
突然他想到什么,瞳孔微微一缩,做为大家族子弟,又是一省之长,他自然知道世上有一群不可思议的奇人异士。难道钱进也是这类人?可认识他这么多年,自己怎么不知道?
钱进看到宋叔直愣愣的看着钢球,这才想起刚才捏的是碗,一个好好碗就被自己捏烂了,顿觉有些尴尬,“那,那个,宋叔,我就想证明一下,一会我再去买个新的。。。”
“哈哈哈,买个屁,扔了就是。你小子藏得挺深啊?说吧?这手什么时候练的?连宋叔都瞒着。”宋国涛突然大笑起来,钱进越本事也就越觉得开心,有了这一手,以后在社会上混就容易多了,做警察只要不遇上拿枪匪徒,也就用不着担心了。
“恩。。。没,没练多久,爷爷也不知道,宋叔还是第一个知道呢!”钱进为难了,大巫的事太悬乎,且做为自己最大的秘密,潜意识不想说出来,只能吱吱唔唔答道。
宋国涛倒也没追问,他知道这类人都有自己的规矩,但对于钱老都不知道,自己是第一个得知的人,还是觉得很高兴。
“哈哈,好,其它的我也不多问,你想做警察就去吧,我会帮你安排。不过你要记住一点,现今社会武力不是万能的,有时候要多思考,多学习别人的做事方法。另外,遇上危险时不要盲目冲动,要尽量小心,特别是犯罪份子手上有枪时,能躲就躲,千万别正面对抗,就算有什么问题,有宋叔在,也没人敢追究你的责任!”知道钱进不是普通的乡下小子,以后定会有出息,心里也十分高兴,但怕他年少冲动,仍小心叮嘱,甚至霸气的帮他提前揽下失职之责。
。。。。。
之后几天,钱进一直没出门,在家里不是修练,就是上网,看电视。
省城他已经逛过一次,再逛短时间内也无法熟悉更多,还不如从网上和电视了解些信息。
另外,这几天他也在努力炼化大巫精血和先天乙木精华,以期能在上班前能突破到人巫中期。虽然现在自身实力不弱,可现在的犯罪份子动不动就团伙,一群一群的,他还真有些不安心。
终于,正如他所估计,一星期后,肉身强度达到了临界点,肌肉一阵剧烈颤抖后,完成了升华质变。
“万斤之力!”钱进感受着体内恐怖的力量,大为欣喜,这种力量一拳下去,就如卡车冲撞一样,谁能挡得住?更让他满意的是,突破后,肉身的防御也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子弹伤不伤得了他不知道,但普通刀棍肯定没用,这样就不怕那些犯罪份子捅刀子了。
洪荒时期,巫族之所以相差妖族百倍数量,仍能与之争霸天下,并占据上风。就是因为肉身强横得令人发指,同级中只要没有厉害的宝物,连伤他们都不可能,那些妖兽的牙齿,利爪什么的,至多能带血丝,而巫族就是靠着恐怖的肉身防御,轻易就能以一敌百。
钱进虽然只是人巫中期,妖兽或许打不过,但也能抗衡那些上古凶兽。要知道上古凶兽可不是现在的野兽能比的,若是有枪械或许还能一战,可要是用冷兵器,普通人的力量怕是连皮都捅不破。
“恩,实力暂时够了,不过警察确实需要很多专业知识,自己除了战斗其它都不懂。要是能培养只噬血蛊,追踪犯人就容易多了。”
巩固了修为后,钱进又思考起来。他在传承记忆中找了良久,最后发现噬血蛊挺不错的,其特点是对气息和血味十分敏感,只要嗅过气息,方圆十余里内都能找到目标,若是尝过血味,范围甚至能扩大到五十里,比警犬还厉害。
最重要的是,相比其它蛊虫,噬血蛊是最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