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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林喜终于还是没有杀这个女孩子,并非这女孩子的话把他打动了,怜悯这个词儿,从来就不存在于他的词汇里。(放放电影)

    白林喜一向狠心,但对这个女孩子,他虽然怀疑,却并没有让人严刑逼供,而是装作被她瞒过了一般,留她在跟着自己的队伍巡边,然后带她回到了边境的大营。

    “从小做奴隶的小娘子,说起话来这般头头是道?从小当奴隶,手背却细致的很,只有手心握马缰的位置有老茧?这是糊弄谁呢!”白林喜冷笑道:“看她这一身伤,便知道刑讯之类的对她怕是是没用的。且由她去,好吃好喝养着,只是不许她乱跑,我倒要看看他能翻出什么花样。”

    然而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白林喜的预料。

    白林喜被称为疯狗,这绝对不止说他对外族人疯,这家伙在军队里也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家伙。他带兵极严,发起脾气来不管不顾,逮谁揍谁。更糟糕的是下手没个轻重,这些年被他打残打死的士兵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便是他的亲卫,平日里在他面前也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哪里触怒了这尊瘟神。白林喜习惯了所有人都对他敬而远之,可这个只有十二三岁的混血小女孩儿,却根本不怕他。

    这个小姑娘,似乎特别喜欢往白林喜身边靠,可若说她刺探军情,也不像,她压根不往办军务的地方跑,只是在白林喜休息的帐篷跟前凑。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偷偷抢了卫兵拿的白林喜的衣服去帮忙洗,后来就白林喜吃饭,她就怯生生地在一边给他盛饭,白林喜喝酒,她就给他倒酒,她胆子越来越大,没几天的工夫,竟弄得白林喜身边的亲兵都觉得自己没什么活儿可干了。

    白林喜对这个小女孩儿确实是防备的,但也没把她当回事儿,十二三的小女孩儿能干嘛?何况他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总觉得这个小女孩儿十分眼熟,可他分明没见过她。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他不知不觉便对这个小姑娘柔和了起来。

    “可以把这个送我么?”小姑娘看着白林喜手里拎着的兔子,脸上显出十分的喜爱:“它没多少肉,也不够您塞牙缝的,就让我养养它吧!我还没养过这种小东西呢。”

    白林喜哼了一声,把兔子扔到那小姑娘怀里,他当然不会告诉这个小丫头,自己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活捉到这个兔子。这个女孩子没名字,她请白林喜给自己起名,白林喜便给她起名叫阿福。

    白林喜开始回忆过去了,这么多年以来,他很少去想过去,不愿想,也不敢想。可看着这个枯柴一样的小姑娘逐渐变得白皙,脸上也长出肉来,在他面前胆子越来越大,他却忍不住想,若没有那件事儿,若他的云芝还活着,他们的孩子,是不是也该有这么大了?

    可这个安详的表象毕竟是假象,即使心底柔软了一块儿,白林喜依然不会放松警惕。

    白林喜巡边的时间是固定的,一次六个月,在边境驻守六个月后会有别的部队替代他,而他则带自己这一万人回太原大营休整。这是这一二十年的新政,免得将士们在一个荒凉的地方驻守太久,影响到士气。阿福在白林喜这里已经呆了三个月,白林喜驻守的时间也只剩下一个月了,他觉得,必须搞清楚这女孩子的问题了,他不能再拖下去了。

    哨探说,在五百里外发现了小队蒙古骑兵的踪迹,而阿福这阵子,似乎变得很焦躁。白林喜敏锐地感觉到,这两者有联系。他表面上粗枝大叶,可瓤子里若真是那样的人,又怎么可能纵横草原十几年,让蒙古人畏他如虎?他脸上装着毫无所觉,甚至装作一无所觉地接下女孩子颤抖着双手递上来的酥油茶。

    第二天,宋军大营全面紧缩,中军帐传出了营里进了奸细,白将军中毒卧床的消息,人心惶惶。第三天早上,一支蒙古精锐突袭宋军大营。

    这是一场十分惨烈的战斗,蒙古人以为这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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