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白玉扳指是她之前和赵灵惜逛街的时候就看上的,因为是男款,而且还是她专门给赵璟选的,当时不想被赵灵惜问东问西,所以才等着两人分手道别,独自折回藏宝斋,将那枚玉扳指给买到手中瞬。``し
“如果我没看错,刚刚被老板包好的那只玉扳指,应该是正宗的羊脂白玉吧。”
就在这时,白洛筝的耳后突然出现一道熟悉的嗓音。
回头一看,闯进她视线的,居然是身穿一袭素色长衫的沈孤辰。
他怎么会在这里?
白洛筝微微眯起双眼,心头泛出一丝警觉,这时,藏宝斋的老板已经将那只玉扳指打包好,递到了她面前。
白洛筝伸手接过,无视沈孤辰的笑容,越过他的身边,直接向外走去。
沈孤辰并未阻止,而是像跟屁虫一样跟着白洛筝出了藏宝斋,契而不舍道:“我是瘟疫么,白小姐为什么每次见了我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好歹,你与我在那个陷阱里也有过一夜之情”
白洛筝顿下脚步,回头冷冷看了沈孤辰一眼:“一夜之情?”
沈孤辰笑着道:“我知道这句话听起来很有几分暧昧的味道,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那个晚上,恐怕让我终生都难以忘怀。”
对沈孤辰来说,白洛筝的存在就是他生命中一个巨大的挑战鱿。
越是难以得到的东西,他便越是想尽一切办法将其得到。
可以说,白洛筝对他一次又一次的躲避,已经在无形中勾起了他的征服欲。
这种与情爱无关,仅仅是为了征服,征服一个胆敢不将他放在眼里的女人。
他要让白洛筝知道,但凡他沈孤辰想要得到的,穷其一生,也绝对不会放弃。
“沈孤辰,有句话其实我一直都很想对你说,之前没说是怕伤你自尊,现下看你脸皮似乎比城墙还厚,想必就算我说出口,应该也不会对你造成什么伤害。那我就直说好了,其实从我认识你那天直到现在,从来都没打消过讨厌你的念头。你从前一直问我为什么总喜欢躲开你,实话告诉你吧,因为每次见到你,我的胃都会疯狂翻涌,有种呕吐的感觉。所以沈孤辰,能不能拜托你,从今以后尽可能地少在我面前出现,就算咱们不小心走了个面对面,也请你装作不认识我,把彼此当成路人甲直接无视,可以吗?”
沈孤辰不怒反笑道:“我能不能知道你讨厌我的理由?”
“讨厌就是讨厌,没有任何理由。”
“你觉得我会相信这个解释?”
“相不相信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说完,她转身就要走,却被沈孤辰一把抓住手臂,强迫她看着他的眼睛。
“白洛筝,你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应该看得出来,我想得到的东西,如果得不到,就会继续去索取,什么时候达成心愿了,我什么时候才会放手。所以你不如想想,既然我好不容易将你当成猎物给盯上了,会不会凭你三言两语就这么轻易放过你。”
白洛筝冷笑一声:“想做猎人,也要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射猎的本事。”
说罢,一把甩开沈孤辰的手臂,眼角的余光却意外地在他手指上捕捉到一抹熟悉的影子。
一只刻有鹰形图案的戒指,居然戴在沈孤辰的尾指上。
那一刻,白洛筝脑海中顿时劈下一道响雷,双眸中的光芒瞬间变得幽深无比。
当年害得她爹差点成为祁国叛臣的那个幕后黑手,难道就是沈孤辰?
说起来,自从她回到京城之后,和沈孤辰曾打过几次交道,只是之前因为天气严寒,他手上一直戴着一双皮制手套,竟让她错过了发现这个端倪的最佳的时机。
没想到她日夜寻找的罪魁祸首,竟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