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她之前,我曾经不止一次想到过死。
这个世界虚伪又恶心,根本不值得我为了它而费力生存。
我从小就知道我很聪明,那时妈妈总对我说:只要我好好学习,考上城里的好大学,就让那些看不起我们娘俩的人都闭嘴。后来,我顺利考上t大化学系,走出村子的那天,我如愿以偿在那些人脸上看到了羡慕,于是我以为一切真的能不同,可后来才知道,我错的离谱。
忻城是个和我家乡完全不同的城市:五花十色c华丽迷人,它让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衣服有多么老土c鞋上的泥点多么丢人。
很快我就发现,在出生的差距面前,再多的努力也都只是镜花水月。我学业再拔尖,也不如那些家境富裕的同学受人喜欢;我耗尽心血写得论文,随便就能被教授顶名发表;我主导完成得项目,永远只能把名字排在最后。
我知道所有人都不喜欢我,包括我的室友,他们觉得我是怪胎,是来自乡下的穷鬼,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我早就厌倦了这一切,我不屑去讨好这个世界,也不屑讨好任何人。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她,在所有人眼里她都是那么平凡无奇,可她是我灰暗世界里唯一的光。只有她能懂我,懂我的才华和抱负,懂我我的屈辱和不甘,每当我看到她眼里的光彩,就觉得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我们会有一个家,我努力让她过上好日子。
可是,一切都结束了。那个畜生害死了她,那天在学校门口的马路上,我越过许多陌生的脑袋,看见肮脏的车轮下,压着她最爱的淡蓝色裙子。那是我攒了很多个月生活费给她买的,她平时总舍不得穿,生怕它会被弄脏。可是现在,那条裙子就陷在被血染红的泥泞里,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我突然庆幸,幸好她看不到了,不然她一定会很自责很心疼,而我,最怕看到她伤心了。
她死了,那个畜生却毫无代价的活着。是啊,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可笑,有钱有权的人就能随意决定别人的生死,犯了罪也能逍遥法外。可她不应该只是出现在网络上c新闻里的受害者姓名,她是我最珍贵的宝贝,还会是我孩子的妈妈只是,这一切都被夺走了。
所以,我决定自己动手,让那个畜生付出代价。但是我不想让自己给他陪葬,所以我定下个计划,然后给自己找了个帮手。那个人看起来很蠢,疯狂又贪婪,这种人最适合被利用,我说会帮他,他就愿意无条件配合我。
事情原本进行的非常顺利,哪怕有些破绽,我也有信心能圆过去。谁知道那个白痴会这么冲动,私自决定再去袭击那个富二代,从他落网的那一刻起,我就预感到一切迟早会被捅破。我有些后悔,不该选这么个愚蠢的帮手,那群警察很聪明,他们应该很快就能发现我们的把戏,不过无所谓,我不在乎被逮捕,也不在乎被审判。
因为我还有个秘密,迟早有一天,人们会明白我的价值,明白我做这件事的意义,所有人都会感激我,感激我这个他们眼中的乡下穷鬼,我几乎等不及要看到那一天了呢
林涛扶了扶眼镜,最后看了一眼这份私密日记,然后轻轻按下鼠标,淡然地看着屏幕上出现一个骷髅标志,将所有数据在蓝光中慢慢消融。
他关上笔记本,听见走廊里传来纷杂又急促的脚步声,镇定地拆下笔记本的硬盘,然后走到厕所,“咚”地扔进了厕坑里。
寝室门被敲得”砰砰“作响,林涛看着厕坑的水一点点淹没黑色的硬盘,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
门外的人终于等得不耐烦,喊来舍管把门打开,他淡然转过身,看着一群身穿警服的人将他团团围住,叫嚷着让他去警局接受调查。他只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任由他们将自己铐住,昂着头走了出了寝室。
审讯室里,陆亚明盯着眼前神态自若的年轻人,递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