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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而已,仅此而已。自相残杀,优胜劣汰,却是再正常不过了,谁强大,那就是谁说了算,实力至上,利益第一。

    早就悟透了这个道理的我,对于随意地屠杀玩家,那可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所考虑的,无非是以何种方式而已。

    想要大规模地杀人,根本就用不着在地下城这庞大的地图中满地跑,只要站在地狱入口处不动,自动就会有人跑来送死的。

    游戏实际上是一个浓缩的社会,在这里,也有着各种各样复杂的人际关系。有亲人、爱人、朋友、同学、骗子、恶棍、杀人犯,甚至是仇人。

    每一个玩家,都有着各自的关系网,都有着一大批或强或弱的后盾,当他们惨遭杀害之后,只要能够把这个消息传到后盾手中,只要敌人不是太过强大的话,报仇,只要人手足够,那还不就是轻轻松松的事儿?

    看来,“怒风”二字的威名,已经几近于无了,这是我在目睹三个联袂而来的玩家后,产生的唯一感慨。

    除非是高手中的高手,否则以三个人的阵容,下到地狱练级无疑会数倍地加深难度,几与找死无异。

    因此得出结论,他们是来报仇的。至于是为了被我挂掉多达二十几个玩家中的哪一位,那不是重点,反正也只是为了杀人,完全就没有必要去追根究底。

    三个人的职业,分别为召唤师、骑士和牧师,非常均衡的一个阵容。从身高看起来,等级也就处在转职后十级左右的水准,属于国战区非常大众的一个层次。

    不属于同一个阵营,排除了很有势力的可能。不过,咱们土匪中人,似乎还从来就没有畏惧过什么所谓的势力!哪怕是天王老子,只要他肯出钱,咱们甚至可以把他老爸干掉,方便他继承遗产……

    先下手为强,哪怕以着我的实力,恐怕在普通玩家当中已经再也找不到对手。可咱,绝对不是那种会被虚名套住的人,如果可以更简单地杀掉对手,我就绝对不会愿意,浪费多一分力气。

    差点忘了,我是武士来着……虽然骑着马冲了过去,但是战斗意识挺强的对方三人,很快就摆出了战斗队型,由召唤师放出召唤兽,配合着骑士上来阻拦自己,完全就挡住了我,想要先行干掉牧师的阳谋。

    下马,起跳,双刀六连火,完全就饶过了这个惊慌失措的骑士,那犹如马其诺防线一般的坚固盾牌。

    五秒半,这是我在和骑士接触之后,根据他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分析得出的结果,即便是在牧师施展神圣治疗术帮他回血的前提下。这时候,召唤兽和道士的灵魂火符也到了,但我却视如无物。

    踩着最为初级的迷踪步,我很轻易地就绕到了骑士和召唤兽的背后,直直地朝着牧师杀了过去。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既然决定了要在第一时间内结束战斗,那么首要的任务,始终应该是解决掉牧师,能够将小队续战能力提高好几个档次的牧师。

    那个美女牧师的反应却也不慢,只见她立刻转身召唤马匹,以着最快的速度骑了上去,撒开四只脚,加速跑路。

    即便是如此垃圾的白马,比起我的敏捷点数,也还是要高上那么一点点的。但我却,不能使用轻功,或者更确切地说,舍不得用在此等没有悬念的对战上面。

    更何况这个美女牧师,她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是的,她的马匹比我要快一点,可别忘了,我起步的速度却又比她那静止时的启动,要快得多。到底,追不追得上呢?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在我冲到近前的那一刻,美女牧师的马匹已经渐渐地超过了我,眼看着恰好跑出我的攻击范围。

    但见我凭空地攻出一刀,随着刀上的光亮一闪,刚好跨越了那段貌似不可逾越的距离,狠狠地击击打在白马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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