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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

    临行前的最后一天,他最后出了趟门,去了一个好友程岳家里。

    程岳就是之前答应借给他狗的那个朋友,沈潜有时候就叫他程。

    他到程岳家楼下的时候,程岳也正从外面回来。伴着一声轰鸣,一辆极其拉风的黑色哈雷就正正停在了沈潜身边。

    “潜哥。”程岳喊了他一声,声音非常悦耳。

    他音域广,音色也美,曾经是一支有名的摇滚乐队的主唱,坐拥粉丝万千。

    不过现在用他自己话说,已经“从良”了。

    沈潜转过脸来,注意力一眼就被他身下的哈雷吸引了:“新买的?”

    “不是。”程岳说,“堂兄送的礼物。这里路况平常不大用得到,之前一直放在那边。”他指的是父母家,在郊区。

    沈潜问道:“今天怎么舍得出门去了?”

    程岳这个人,光看外表颇有几分桀骜不驯,像是那种从小浪在外面不着四六的坏小子。

    然而沈潜知道,他虽然很有个性,但是非常宅。若非必要,他基本不出门。

    他自己也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因为要遛狗,他能连续几天都在几十平的范围内活动。

    程岳抬起一只手,冲他摇了下手里拎着的袋子:“给米迦勒买零食。”

    米迦勒就是他答应借给沈潜的狗,一只胖胖的灰毛哈士奇。刨去哈士奇典型特征的部分,跟阿拉斯加乐乐的确有几分相似。

    而且关键的是连名字都很像——因为除了程岳自己,大家都嫌米迦勒名字叫起来拗口,也常常直接简称它“勒勒”。

    “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行。”程岳以腿撑地,身姿挺拔的坐在摩托车上,修长笔直的大长腿和俊朗帅气的面孔同样夺人眼球。“阿拉斯加跟哈士奇长相差那么多,小放真能弄混?”

    沈潜道:“颜色一样,体型相似,名字也很像,妥妥的。”

    “那要是别人告诉他这不是阿拉斯加呢?”

    他的表情很认真。沈潜和他对视一眼,笑了:“他信我的。”

    程岳想了想,点点头:“指鹿为马。”

    就从车上下来,停好车子,拎着狗粮跟沈潜并肩往楼里走了。

    刚走了两步,一顿,警觉的往外望了一眼,低声说:“是不是有人跟踪我们?”

    “不用在意,小秦的人。”之前借狗用的时候,程岳已经知道了他们分手的事情,沈潜便没有隐瞒他。

    程岳微微皱了眉:“也就你受得了他。”

    沈潜笑了下,坦然地说:“这不是受不了了吗。”

    程岳向来聪明,话说到这地步便已经明白沈潜的态度,没有再多说,掏出钥匙开门。

    结果一看自己的房子,整个人差点儿炸掉。

    ——他就出去了半个小时左右,留米迦勒自己在客厅,还特地关了其他房间门。

    结果卧室门不知道怎么被打开了,里头的东西零零碎碎摆了一路:东一只西一只的鞋子,漏了棉花的抱枕,断了的鼠标和数据线

    而罪魁祸首米迦勒,正裹在他换下来待洗的床单里,努力将那片布料撕扯成满地布条。

    程岳怒斥了一句:“米迦勒!你干嘛呢!”

    米迦勒一愣,慢慢慢慢钻出床单,贴着墙根就要遛,被程岳眼疾手快一把抓了回来,用力按坐在地上。

    “瞧瞧你做的好事!我才出去了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你怎么这么能耐呢!”

    米迦勒跑也跑不掉,垂着脑袋,跟忏悔似的。

    到底不是第一次了,程岳斥责了几句,就把米迦勒赶到墙角去面壁。又叫沈潜先坐下歇会儿,自己则雷厉风行的收拾起满地狼藉来。

    沈潜没坐,帮他收拾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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