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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电话接通的那一瞬间,秦子熠可能忘记了他们已经分手的现实,脱口而出的依然是沈潜熟悉的追问:“潜哥你现在在哪儿?跟谁在一起?什么时候回来?”

    然而这一次沈潜没有再回答他,而是等他话说完了,才淡淡的问了句:“什么事?”

    对面秦子熠沉默了足足几十秒,才像是突然回过神来似的,再次开口时语气变得硬邦邦的,有种负气的意味:“行了,我已经搬完家了,一会儿就走。你不用再故意躲着我不回来了。”

    他动作倒是快。

    晚些时候沈潜跟弟弟告别,独自开车回了家。

    他的车速不快,一路都很小心。三年前那场叫他在病床上躺了小一年的车祸不仅使他的身体受到了很大伤害,也多多少少给他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

    到家时秦子熠已经不在了。不知道是那时候打完电话就走了还是见他久久不回来等不下去了。

    家里空无一人,房子收拾得干净整洁,井井有条,一看就特意打扫过。秦子熠说是搬家,可属于他的东西几乎一点儿没少的迹象,只卧室里沈潜自己的寝具缺了一部分,最喜欢的那套睡衣不见了。

    ——看上去无论如何还算得上在和平分手c好聚好散的范畴。然而从一进家门的时候,沈潜就觉得非常不对劲。这房子不仅太干净了,也太|安静了。

    沈潜:所以我的狗呢?

    四下看了一圈,沈潜直接拨通了秦子熠的电话。

    因为据他观察,乐乐这条傻白甜的阿拉斯加应该还没发展出逃家还自带狗窝狗粮狗玩具的智商。

    通话很快被接起。

    秦子熠的声音听上去还是冷冰冰的,约摸还有些记恨沈潜的绝情:“找我什么事?”

    沈潜开门见山的问:“乐乐在你那?”

    “是。”那一端的声音更冷了。

    沈潜顿了几秒:“你怎么能把我的狗带走?”

    “你的狗?”秦子熠明显有备而来,声音冷淡低沉但很有底气,“乐乐是当初我们一起买的,算共同财产没错吧?夫妻离婚还要分割共同财产呢。现在这样,不动产归你,动产归我,有问题吗?不公平吗?难道你想要我净身出户吗?”

    沈潜: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样子。

    虽然一开始提出养狗的是他,平常陪乐乐玩的多一点儿的也是他,但当初的确是他和秦子熠一起去把还是个小奶狗的乐乐接回家来的,之后两人也从来没有具体讨论过狗的归属,说是共同财产没有任何问题。

    总觉得这两天,原本不善言辞的秦子熠突然点亮了某种奇怪的嘴炮技能。

    现在自己再追着要乐乐的话,简直就像在欺负人似的了。

    秦子熠难得有机会在言语上噎住沈潜,一朝成功,心里不可避免的有那么一点儿奇妙的成就感。

    结果等了半天沈潜也没后文,似乎真的没想出什么应对办法,他一下子又着急了,只好自己接着往下说:“不过你要是想它,随时可以来我这边看看它。夫妻离婚对孩子还都有探视权呢,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沈潜:哦。

    不等沈潜回答,秦子熠继续说:“我现在就住在xx小区一号楼一单元501。你要是来看乐乐,提前给我打电话。”

    秦子熠口中的那个小区距离沈潜现在住的房子不远,老年人的速度慢慢散步过去也只用二十分钟就能到。

    这回沈潜没再为难他,一本正经的答应了一声:“谢了。到时会提前联系你的。”

    确定了乐乐在秦子熠那而不是自己跑掉了,沈潜也就放下心来。乐乐跟着他,会得到很妥帖的照顾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还答应了弟弟把乐乐给他养几天。

    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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