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冤家路窄。
我和林城的重逢正验证了这句古话。
三年前,我把林城他妈逼成神经病,林城带着对我咬牙切齿的恨跟我睡了一晚上,天还没亮,他只穿着内裤,啪啪啪过后残留的温度还在,他就翻脸不认人,一个枕头扔过来叫我滚,马不停蹄的滚。
第二天一早,他叫来了随家仓精神病院的人,亲手把他妈送进了精神病院。
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半夜林城把我赶出来过后我根本没走远,,站在他们家小区门口一颗大树下一直等到天亮,树上滴下来的雨水一点点浸湿我薄薄的衬衫,我站在清冷的晨风了等着看他亲手把反复挣扎的赵苏云塞进精神病院的车。
看着赵苏云满脸惊恐,我站在大树底下笑得花枝乱颤,像个神经病一样。
活该。
杀人偿命太划算了,她这种人就应该活着饱受折磨,最后悔恨而死。
那天过后我离开了南京,带着我姐姐的骨灰孤身一人到了南县,一个坐落在祖国西部的还算发达的小城市,我改了名字,以前叫顾婉静,现在叫顾澜。在南县,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
吃了三年的苦,刚刚看到一点新生活的希望,林城就出现了。
简直阴魂不散。
事情是这样的。
这天正好是周末,卖场人手不够,我们忙的晕头转向。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我顾不上吃饭,一溜烟儿跑去仓库接着睡。仓库是地下室,密不透风,关了灯过后黑漆漆的,啥也看不见,本来这样的环境是有助于睡眠的,可躺了一会儿,汗水浸湿了工作服,额头上的汗水更是汇成了涓涓细流,顺着额头淌下来。
这刚睡着,宋阳那挨千刀的家伙来找麻烦,叫我帮忙找鞋子。
我不耐烦地坐起来,狠狠地瞪了宋阳一眼,我发誓,看着他一脸的无辜,我真他妈想一口咬死他。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此时此刻,我深深地后悔自己为什么那么嘴贱天天吃他带的早餐。
我忍住了心里堆积的郁闷,站起身来踩着小楼梯上去找鞋子,宋阳在下面咕隆咕隆的喝水。
仓库是我们员工临时的休息室,冬天温暖,可一到夏天,这地儿简直没法呆。热腾腾的,像是蒸笼,主管说了好多次买两个电风扇,可说了好久,依旧没行动,只有个小小的老电风扇坚持转动。
可能是热晕了,我竟然忘记了仓库是隔板隔开的,根本不能站起来,一站起来头就会撞到水泥墙壁上去。那一瞬间,疼得我两眼直冒金星,手里的鞋盒子掉到层板上发出声响,姑奶奶都撞了额头了,那没良心的家伙还在下面催促我。
“你快点呀,我还没吃饭呢,顾客等着”
“你再敢多说一个字我把鞋子塞你嘴里!”我抱着鞋盒子小心下楼梯,这劣质的小楼梯要是一个不注意,栽下去,很可能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宋阳悻悻然闭了嘴,无辜的小眼神儿盯着我,因为带了黑色美瞳的关系,两只眼睛水汪汪的,那股子可怜劲儿激发了我的母性,我竟然说,“你赶紧吃饭去吧,鞋子我给你送上去。”
我话音刚落,那孙子迅速拍了拍我肩膀,满脸笑意地说,“你简直太善解人意了,那我去了啊!记得写我的工号!”说完,兔子一样迅速蹿开。
我觉得我简直太善良了。
等脑袋好了点过后,我几乎是抱着鞋子飞奔去卖场的,一进门,中央空调的风刷地刮过来,别提多爽了。进了门我四处张望是哪位顾客,远远的徐佳朝我招手,“嘿,澜妹,这边!”她面前一位穿着运动衫的男士坐在凳子上,微微弯腰,正好背对着我。
我飞奔过去,没注意看顾客,蹲在地上打开鞋盒子拿出鞋子,一面说着,“先生您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