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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四川大部以及云南东北部。

    后来肃宗李亨当政时认为剑南节度使管辖区域过于辽阔,所以分拆为剑南西川节度使和东川节度使。代宗李豫将剑南西川节度使、东川节度使以及山南东道节度使合并设立“三川节度使”。唐代没有“四川”的概念只有“三川”的概念。

    许多人以为四川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其境内的四条大河。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这个“川”并不是大河的意思而是平原或者原野的意思。北宋政府将唐代的“三川”分割为成都府路、梓州路、夔州路和利州路,合成川陕四路,简称“四川”。不过这个四川要比现在的四川省要大。

    唐代宰相制度的特色

    在人们的印象中,宰相往往官居一品,但唐朝的宰相却并非如此。一品职事官都是被边缘化的虚职,如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以及太子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自从尚书令撤销后,正二品中便没有职事官的身影,直到唐代宗时期,侍中与中书令的品秩从正三品提升到正二品,但此时的侍中与中书令逐渐沦为并不管理本省事务的名誉职衔。从二品职事官基本沦为荣誉性职衔,大都督的权力被长史侵夺,府牧的权力被府尹侵夺。尚书左、右仆射的权力被尚书左、右丞侵夺,大都护随着都护府的名存实亡而丧失权力,至于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以及上将军以及统军自从设立之初便是基本没有实权的职官。唐代宰相一般情况下为三品官甚至更低。宰相制度的低级别化是皇帝集权化的结果。高级别的官员因相对而言难以驾驭容易对皇权产生威胁,因此高级别官员位高而权不重。而中级官员位虽不高而权重。这种政治格局可以增强皇帝的政局控制能力。

    唐朝沿用隋朝创建的三省六部制。三省相互制衡,分工合作。为了加强三省协调与沟通并提高工作效率,朝廷在门下省设立政事堂。获得在政事堂参议朝政权力的官员称为宰相。唐高祖时期,宰相为三省长官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唐太宗时期,为了保持权力平衡,三省长官以外的其他官员加授“参议朝政”、“平章国计”、“专典机密”或“参议政事”等头衔后也可参与最高决策。成为“委任宰相”。“委任宰相”必须得到皇帝授予的相应头衔方可履行宰相职务,而三省长官一旦担任该官职便理所当然地出任宰相即“当然宰相”。“委任宰相”的地位逊于“当然宰相”。唐朝前期,“委任宰相”的名号并不统一。

    唐太宗即位后尚书令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唐太宗曾担任改职因此被废弃,但实际上李世民即位权曾担任中书令。空置尚书令与削弱尚书省权力是紧密相连的。唐朝建国后。虽然三省体制得以确立,但三省的力量却并不均衡。尚书省长官不仅参与最高决策而且负责行政执行工作。尚书省的地位明显高于中书省与门下省。尚书令的品级为正二品,而中书令、侍中的品级为正三品,仅与尚书省管辖的六部尚书的品级相当。在颁布前,中书令、侍中的排名甚至在吏部尚书之后。

    尚书令退出历史舞台后。尚书左、右仆射(从二品)成为尚书省的最高长官,成为新的当然宰相。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唐太宗李世民任命李勣为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这项任命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此之后,尚书左、右仆射退出当然宰相的行列。如果不加授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尚书左、右仆射便不再是最高决策层的一员,后尚书左、右仆射不担任宰相成为惯例。被排挤在权力核心之外的尚书左、右仆射仅仅管理尚书省日常事务,但尚书左、右仆射对尚书省事务的管理权限也逐渐被尚书左、右丞侵夺。虽然尚书左、右丞、六部尚书以及六部侍郎依旧是跻身宰相的重要途径,但一旦担任宰相后往往改任或兼任中书省或门下省的职务。

    中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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