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锐要自己的华锐公司的香港经理李章镇找了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敲定了正式的权力分割文件,然后派李章政以华锐公司的名义与唐集中教授签约,并且请了北大科技处和教育部高教司的领导做见证。
北大科技处的领导是唐集中请来的,高教司的领导自然是杨锐请来的。
唐集中也没想到杨锐搞的如此正式,但事已至此,也只能硬着头皮,在几方的见证下准备签名。
杨锐的实验室本身就是在华锐公司的名下,只是全资所有人的身份无人知晓,他也因此拿出了万宝龙,准备签字。
李章镇带来的律师在旁解释道:“这份法律文件主要是界定了双方的职责和权力。杨锐先生在北大所属实验室中进行的实验,必须得到唐集中先生的允许,否则视为非法实验,必须赔偿北大方面双倍的实验费用。另一方面,北大和唐集中先生只拥有杨锐先生在北大所属实验室所进行的合法实验的挂名权等相关权益,不得追溯或要求杨锐先生在该实验室以外的实验的署名权和相关权益。”
见几个人都听的眼直,律师再次道:“简单的说。唐集中先生有权力决定杨锐先生在北大的实验室是否能够进行某项实验,同时,他有义务和权力终止杨锐先生在北大的实验室中进行的未经允许的实验。此外,杨锐先生在北大实验室进行的合法实验,将得到唐集中先生的支持,并冠以唐集中研究组和北京大学的名义。而除此以外,杨锐进行的一切实验,即使他在北大的实验室里进行了未经允许的实验,一经证实,也仅需赔偿唐集中研究组和北京大学方面两倍的实验费用,其实验成果和权益与唐集中研究组和北京大学无关,两方不得就此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c成果转让费”
“说的不简单,但我听明白了。”唐集中说:“不过,我觉得有问题。”
“您说。”
“要是出了问题,让杨锐赔偿两倍的实验费用太高了,你们是学文的可能不明白,自然科学这一块,研究成本是很高的,几百上千元的实验材料,可能一个下午就用没了。杨锐还是不拿工资的学生,要是一个不小心出了问题,那不是要赔的倾家荡产,我觉得赔一成就可以了,周处长,您看呢?”唐集中问高教司的周姓处长。
高教司会因此派人来,唐集中诧异万分,倒是不介意因此表现出高风亮节来。
事实上,几百上千元的实验材料,一旦发生赔偿,对普通老师来说的确是灭顶之灾,动辄一两年的薪水,意味着可能消耗掉全部的积蓄。80年代人也没有房子之类的固定资产,最多也只能找亲戚朋友借贷,然后用更多的时间去偿还。
高教司的周处长一想也是,道:“唐教授的建议有道理,毕竟是咱们自己的学生,所谓惩前毖后,即使发生了什么错误,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嘛,我觉得,适量减少一点赔偿金额是应当的。”
香港来的律师瞬间崩塌,这么为对方着想的签约对手,太没有挑战性了。
其实,根本就没什么对手的。
对手是杨锐幻想出来的,唐集中教授本来是没有要抢他功劳,夺他成果的意思。
有那么一瞬间,杨锐几乎想说不用签约了。
可他转念一想,不签约又能说明什么?
作为一只头犬,杨锐见过某些教授和专家们的校园撕逼大战,因为专利纠纷,多少成名的大牛都要对薄公堂,在荣誉归于谁的问题上,凡是人们所知道的名人,就没有能逃得过的
即使不以恶意来判断,签约也是保护双方的好办法。
您别占我便宜,我也不占您的便宜,这是一份好合同所应该体现出来的东西。
杨锐想到此处,爽利的在合同上签字,道:“2倍的赔偿金额并不高,我不会在实验室里做其他实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