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般练武之人都有练幻魔,通常是用较较高级的猛兽。

    人有三魂,分别是主魂、阴魂和阳魂。主魂是控制人的意识动作和思想,阴阳两魂是副魂,阳魂是人的控制人的第六感觉,阴魂平时并没作用,当主魂失去作用时,人就会由阴魂控制,如睡觉时人会发梦,会梦游就是由阴魂控制的例子。

    数万年前大陆一个著名的大魔导师发现阴魂修练强了也可以暂时激活为主魂,并在一次偶然中练成了幻魔**,这对人类后来战胜魔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修练幻魔须得取得魔种,如猛兽的血,而且一般是它的元血,也就是第一滴血,如果不是元血,成功的机率就非常的少,而且失败一次,非得大病几个月不可,甚至严重的会变得疯疯颠颠。

    这魔种和阴魂结合,就成为兽魂,此时激活阴魂(兽魂),人就可以变身魔化,虽然所耗体力会大幅增加,变身时间一般不能太长,由于此时有人兽结合的能力,战斗力会大大增加,如果幻魔是能施放魔法的魔兽,那么变身后也有相应的能力,如果原兽是原意的话,还可以将该兽变为自已的召唤兽,又叫幻魔兽。

    幻魔的成长是跟原兽有联系的,原兽生长到什么阶段,幻魔感应下就生长到相应的阶段,如果在某一时候原兽死了,那么幻魔就不会再成长,但是幻化的能力仍在。所以保护好原兽的生长是非常重要的。

    练这幻魔**的人必须意志坚强,否则就会主魂就会为兽魂所占据,反客为主下,会兽化为兽人,这样取魔种就要采幼兽,最好是刚出生的猛兽的血,此时并没意识,兽魂的兽性意识就会很弱得多,兽化的风险会小得多,当然如果精神意识超强,也有用成兽的。

    另外,好的魔种并不易得,如狼、犬之类易得,威力却不大,所以虎、狮、鹰、熊、狼这些较高级的猛兽是比较受欢迎,但因需求者众,也并不易得,还有象巨龙这样的魔种,就算有幸而得到,因巨龙有数千年的生命,生长期长,幼期就有数百千年,如用幼龙的血作魔种,人只有这区区百多年的生命,至死恐怕也使用不上,除非有特殊的机缘。

    修练之后这幻魔**本来只有少数人通晓,二万年前人类和魔族大战,魔族战力强横,人类初始伤亡惨重,不得已之下,将幻魔**广为传播,再过十年,待大多人幻魔长成,最终大败魔族。

    “哧”的一声,一支羽箭电射而出,一只奔跑中的兔子中箭倒下,只听得一声欢呼,“哇,中了,哈哈!”一个穿蓝色猎装、年约十二三岁、一头黑色头发的小孩冲上,一把抓起猎物。

    他身旁一个年约十八、九岁的身着青衣少年一声喝采,说道:“迪克,你的箭法越来越好了,快要超过我了,走,我们到那边的溪边把兔子烧烤了作晚饭,今天就不回去了,就住在山洞罢。”

    “那当然,虽然现在比你阿笛大哥稍差那么一点点,不,是差这么半点点,不过我迪克是个天才,很快就追上你了!”迪克心想。

    迪克最近经常跟阿笛出来打猎,阿笛的父亲是个出色的猎人,阿笛也跟父亲学了一手好箭法,这天打猎,在山上转了半天,所获甚小,眼看天色将晚,离家却已远。

    迪克答应了一声,提了兔子跟阿笛走到一条溪边,生起了柴火,就将兔子用火烧了毛,去了内脏,取水清洗干净,在火上烤了起来。不一回,兔肉的香味已飘于空气中,阿笛在背囊拿了一包作料,逐样洒在兔肉上,香就越发浓了。“真香啊,就是阿迪大哥会做烤肉”

    迪克平时最爱吃阿笛作的烤肉,因为阿笛做的烤肉,特别香脆可口。烤了一会,肉色已变得金黄。

    阿笛撕下一只兔腿扔给迪克,说道:“知道我作的烤肉为何会特别香吗,,秘密在是在烤肉七成熟时中加入的香料,香料其实是山上的一种草,就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